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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4-07-12 18:02:2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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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


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


农科教发[2004]8号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农户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承担着接受和使用农业科技的任务。从农业发展和农民实际需要出发,推动农业科技入户,对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应用水平,加速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科技入户是当前农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一)农业科技入户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迫切需要。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科技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农业比较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产品竞争力不强仍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科技转化能力薄弱,农业科技进村入户难度大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科技是农业增长最活跃、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建立农民获得先进实用技术的便捷通道和机制,把农业科技成果送到千家万户和田间地头,发挥农业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

  (二)农业科技入户是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我国农业发展资源约束大,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建设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必须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切实把农业发展纳入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在农村选择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户,进行重点扶持,以示范户带动广大农户,是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科技与生产结合的有效形式,是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和生产技能的有效途径。推进农业科技入户,有利于解决农业科技与农户生产经营脱节的问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水平,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农业科技入户是加强农业部门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目前,农业技术推广机制不活、投入不足、渠道不畅、手段单一,科研、教育、推广各环节缺乏有机联系。这种状况不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探索新的机制和有效途径,提高科技成果入户率和到位率。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可以促进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建立稳定而长期的联系,调动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焕发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生机与活力。推进农业科技入户,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由单纯依赖政府推广机构向多方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转变,形成政府扶持、市场引导、专家负责、技术指导员包户的新机制,增强农业部门科技创新与推广的能力。

  二、明确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四)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强化技物结合的服务措施,构建不断提升农户科技能力的示范体系;以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为重点,突出主攻方向,强化薄弱环节,构建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以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关键,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构建以农业科技示范户为主要对象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平台;以整合资源和创新机制为突破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金和项目,构建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的新机制。

  (五)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任务目标是:组织各级各类科技单位和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培训,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大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既懂经营又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发挥科技示范户的带动作用,拓宽科技下乡的渠道;构建政府组织推动,市场机制牵动,科研、教学、推广机构带动,农业企业和技术服务组织拉动,专家、技术人员、示范户和农户互动的新型农业科技网络,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农业“七大体系”建设、“优粮工程”实施等重大农业建设项目提供科技支撑与保障。力争到2010年,科技示范户的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农业技术服务组织进一步壮大,培育10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000万农户,发展1万个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重点示范区内主要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农业综合生产成本降低15%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10%以上。

  三、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

  (六)合理选择农业科技示范户。以优势农产品产区为重点,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种养水平较高、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民技术员、各类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户、种养大户、《绿色证书》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证书》获得者。科技示范户要在农户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确定。

  (七)重点扶持农业科技示范户。采取政策倾斜、直接补贴、科技培训、专家指导和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扶持,实现良种、技术、农机、信息“四到户”。通过各级农业部门、农业专家、技术指导员及农村基层组织,把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的优良品种推介到科技示范户;把先进实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种养技术、防灾减灾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传授到科技示范户;把省工省力、节本增效、操作简便的新型农机具推广到科技示范户;把农业科技、农产品供求和生产资料等有关信息发送到科技示范户。

  (八)不断增强农业科技示范户的能力。着力提高科技示范户的学习接受能力,使科技示范户能够自觉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率先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将学到的知识和技术运用到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创业致富;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够将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普及和传授给周围农户,以户带户,以户带村,以村带乡,形成农业技术示范新模式。

  四、加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

  (九)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建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制度。农业部重点推介发布增产潜力大、适应性广、抗性强、跨省区推广的良种,以及高效简捷、节本增效、防灾减灾等先进实用技术。省级农业部门重点推介发布地方优良品种和配套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农机化技术和标准化技术。推介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优先列入国家和省级推广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并以科普书籍、挂图、光盘和现场观摩等方式加以推介发布。

  (十)示范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引入市场机制,引导农业企业、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示范推广工作。省级农业部门重点抓好跨区域重大技术示范推广的组织工作。县级农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方案。根据示范推广方案,按照科技示范户建设内容和发展需求,围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村包户,为科技示范户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十一)充实完善示范推广服务方式。创造条件,跟踪服务,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示范推广服务方式,使农民对新品种、新技术能够看得见,听得到,学得会,用得好。开辟农业科技电视专栏,充分利用村屯“大喇叭”,举办广播讲座,设立“农技110”咨询热线,建设农民科技书屋、计算机网络,为农户提供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在关键农时组织科技下乡、科技大集,开动科技大篷车,根据生产中的技术难点和薄弱环节,编写通俗易懂的技术要领和科普读本,及时免费提供农业科技示范推广资料。

  五、强化以农业科技示范户为重点的主体培训

  (十二)确定农业科技培训重点内容。围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大力开展主体培训。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开展农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技术培训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培训。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重点培训高科技、高附加值和出口创汇农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中部地区重点培训优质专用粮食和集约化养殖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西部地区重点培训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生产技术。

  (十三)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培训体系。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培训体系。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科技入户培训任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要结合自身特点,与科技示范户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参与对农户的科技培训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协调与联合有关部门及妇联、共青团组织,争取多方面支持,广泛开展农业科技培训。

  (十四)创新农业科技培训方式方法。依托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优秀人才创业培植工程,开展科技示范户培训,充分发挥现有培训工程的作用。坚持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按照“一本技术手册、一张明白纸、一张培训卡、一张教学光盘”的“四个一”培训模式,做好课堂教学和现场培训。把现代手段与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快捷高效地开展培训工作。科技培训项目要按照“定培训单位、定培训对象、定培训内容、定资金使用”的要求,责任到人,培训到户,提高培训效益。

  六、启动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

  (十五)制定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规划。农业部组织制定《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规划(2005-2010年)》,规划期内在全国1000个县的1万个乡镇实施科技示范户工程。规划按照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的思路,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突出入户示范工程的重点项目,分阶段组织实施,形成以点带面的全国农业科技示范户布局。农业部将安排专项资金确定重点项目,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业部的总体规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十六)启动农业科技入户试点工作。2005年,农业部将以项目形式启动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试点工作。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的原则,以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生猪和奶牛为重点,在全国100个县1000个乡镇,选择和培育10万个科技示范户,大力推广50个主导品种和20项主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提高科技示范户的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探索模式,扩大规模,分步推开。

  (十七)建立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工作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首席专家责任制。农业部、省、市、县分别设立入户示范工程专家组,由首席专家负责,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部、省级专家组负责制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对下一级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和论证,开展技术环节的指导、监督、检查。市、县级专家组负责制定本市、县具体实施方案,协助筛选科技示范户,论证和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实行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技术指导单位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施方案,从推广、科研、教学、企业、协会、学会等单位中招标产生。技术指导单位根据任务,负责公开招聘技术指导员,并将入户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责任制。技术指导员与科技示范户通过合同形式确定责任关系,技术指导员要采取上门指导、集中培训、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科技示范户提供技术服务,及时有效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实行示范户技术服务档案和信息采集公布制度。技术指导员要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和示范户生产情况,建立技术服务档案。技术指导员的情况和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经费使用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七、强化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保障措施

  (十八)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把科技入户工作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发展规划。农业部建立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研究,综合协调,资金落实和督导检查。省市农业、畜牧、兽医、农垦、农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行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指导村级组织带领农户实施入户工程,把科技入户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九)加大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扶持力度。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类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引导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科技入户工作。主动争取各级财政对科技入户工作的支持。充分用好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和各类项目资金,良种和农机补贴以及科技推广培训、重大农业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要向科技入户工作倾斜,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扶持科技示范户。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对科技入户工程进行投入。

  (二十)强化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部、省、市、县、乡、村逐级抓户,强化科技入户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的问题。开展对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科技入户工程组织管理的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突出的省、市、县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减少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绩效显著的示范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示范作用差、周边农户不满意的示范户,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绩效不明显的实行末位淘汰,并及时增补。研究制定优惠政策,为科技入户创造良好环境,形成广大农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科技入户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一日


“十一五”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

农业部办公厅


“十一五”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



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人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更好地开展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在培养农业技能人才、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技能素质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法》有关规定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2001—2005年农业行业实施职业技能开发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初步建立了农业行业就业准入制度。颁布了14个就业准入职业目录,制定并印发了各职业的就业准入实施方案。

——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制订并颁布实施了49个国家职业标准,编写出版了30套职业培训教材,开发了40个职业的鉴定题库。

——组织体系基本确立。建立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管理、业务部门技术指导和工作机构具体实施的组织体系。截至2004年底,已在全国建立339个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建立了一支熟悉培训鉴定政策的450人的管理人员队伍,一支掌握培训方法和考评技术的5000人的师资和考评员队伍,一支从事质量管理的200人的督导员队伍和一支精通专业理论及操作技能的400人的专家队伍。

——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稳步发展。截至2004年底,全国累计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为83.7万人次,通过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74.8万人次,平均鉴定通过率为89.4%。

(二)主要经验

几年来,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事业之所以获得较快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是在工作中注重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主要是:

1、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推动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给予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高度重视,将培训和鉴定工作纳入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中,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技能开发的发展。

2、打牢工作基础是保证鉴定开发事业顺利推进的技术支持。始终把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等基础工作放在首位,遵循“一条龙”开发的思路,促进了标准与教材、题库内容的有效衔接,保障了职业技能开发的顺利实施。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使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始终把握正确的方向。以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各类农业用人单位需求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了农业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工作能力,是职业技能开发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

4、加强协调和配合是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重视理顺各部门关系、明确相应职责,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为职业技能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5、注重工作质量是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良好社会声誉的根本所在。树立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理念,视质量为生命线,确保了职业技能开发健康稳步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同农业各行业的中心工作尚未形成长期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使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及各行业的业务工作缺乏应有的联系,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发还没有被各行业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途径和评价手段,与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和相互支撑,没有充分发挥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对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发展的应有作用。

2、培训和鉴定条件简陋,设施不足。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从开始之初就没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范围,没有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使培训和鉴定条件改善缓慢,设备陈旧,基本设施严重不足。加之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民的弱势地位,仅靠收取鉴定费用将难以维系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的持续健康发展。

3、认识不到位,各方面积极性尚未充分发挥。由于岗前培训就业准入的大环境尚未形成,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缺乏长远考虑,忽视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部分农业用人单位还未形成和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运行机制;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缺乏职业设计投资以及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动力,再加上农业行业收益相对较低,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的积极性不高。

(四)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农业职业技能开发面临着新的情况、新的特点,充分认识面临的新形势,对于做好“十一五”时期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对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十分繁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有1.5亿多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未来五年每年还将新增劳动力600万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不仅需要必要的职业培训,更需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实践表明,很多农民工由于没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很难进入劳动力市场,即使获得工作岗位,也难以获得与劳动力价值相匹配的劳动报酬。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就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是保证农村劳动力合理有效转移和充分就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农民工在城镇及二、三产业安身立命的客观需要。与此同时,我国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多,职业技能水平不高,应用新技术的能力不强,且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这种状况不仅制约了农业增长方式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也成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加大对农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利于增强农业劳动者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能力,提高培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领域规范化操作,实现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国家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中的骨干,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日新月异,对高技能人才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为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2002年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启动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农业高技能人才是推动农业生产技术创新和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创新的探索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生力军。因此,推进农业技能人才尤其是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农业领域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农业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是今后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逐步实施,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逐步实施,对于合理开发和配置劳动力资源,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适应与WTO全面接轨的需要,职业技能开发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建设农业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职业资格证书与学业证书在就业竞争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就业准入制度逐步深入人心并在部分岗位开始实施。目前,国家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力度明显加大,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拓展,必将带动整个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提升农业劳动者职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重点,以加强体系和队伍建设为基础,在不断拓展职业技能开发范围的同时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在不断扩大职业技能开发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工作质量,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的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心工作中的地位逐步上升;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相结合、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农业技能人才总量大幅增加,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明显提高;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在农业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具体目标:

1、就业准入制度稳步推进。在做好现有14个就业准入职业实施工作的基础上,调整扩大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范围。在关系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农业职业领域稳步推进就业准入制度;

2、培训与鉴定工作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确立。培训和鉴定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更加突出,并逐步形成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使职业技能鉴定成为引导培训方向、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和保障功能。

3、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60个主要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配套开发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

4、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建立能够满足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队伍(600人左右)、质量督导人员队伍(600人左右)、培训师资和考评人员队伍(6000人左右)及专家队伍(600人左右)。

5、培训与鉴定规模逐年增加。在“十一五”期间,累计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通过鉴定并获得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130万人次。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10万人,持证人员中农民所占比例由15%提高到30%。

(三)工作原则

为实现上述目标,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作为农业人才开发和评价的重要手段,形成以培训鉴定促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良性机制。“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围绕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加快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步伐,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人才支撑。

2、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根据行业发展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需要,科学划分职责,有效推动工作发展。农业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和工作规划,指导本行业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3、严格质量,注重实效。适应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产业竞争力增强的需要,改进职业技能培训方法和鉴定形式,充实培训内容,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促进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农”战略方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农业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根本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业领域有效实施。在已颁布的14个农业行业就业准入职业中,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在招用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劳动者时,须从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同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工资待遇及各种优惠政策相挂钩。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等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其他职业领域,以及技术性强、服务质量要求高和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领域也要稳步推行就业准入制度。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积极研究和开发农业领域新职业,不断完善职业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二)加强农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按照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农业领域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农业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动、示范、引导作用,在对促进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以及动物疫病防治等具有重要影响的职业领域,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有效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技能鉴定评价,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改革高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打破身份、年龄、资历、职称限制,促进高技能人才健康成长。

(三)初步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质量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和培训教师、质量督导人员诚信培训和考核记录制度,对行业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推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体系认证,对通过质量认证并连续两次认证合格者,可减免一次认证;对认证不合格或在一年之内没有开展鉴定工作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退出和惩处机制。

(四)创新农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与使用机制。依据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技能鉴定为主体、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的人才评价机制。在申报条件上,克服重学历、资历以及轻能力、业绩的倾向,逐步打破工作年限等申报资格限制;在评价标准上,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依据;在评价方式上,针对职业岗位的实际,采取灵活、务实的评价形式;在评价手段上,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

在农业行业各类用人单位推行“使用与培训鉴定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评价和工资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和晋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各行业要积极开展行业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出台评比表彰办法,定期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把职工持证比率、高技能人才占职工总量比例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优质农产品认定和评优、招投标、资质评估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五)促进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与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制定项目实施规划和方案时将农业人才结构、数量和技能等要求列为重要内容。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结合,把业务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机衔接,促进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的不断提高;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农业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农业人才标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适应;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相结合,把主要岗位从业人员技能资格,作为商品粮油基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科技示范场等认定与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必备条件;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工程项目和优惠政策相结合,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沃土工程、奶牛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渔民转产转业以及七大体系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的实施,要加大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开发力度,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今后,新增重大农业项目的编制和实施,应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作为重要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建设。农业系统各有关部门要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要性。把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放到人才队伍建设的大业中去认识,放到本行业本系统的中心工作中去考虑,放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大局中去把握。切实将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纳入本行业、本部门发展规划之中,并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建立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综合管理。各行业和各地农业部门要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队伍中,保证工作经费,促进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政策和法规建设。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法律地位,将农业从业者的技能要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有关内容充实到相关条款中;对于新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要对相应内容予以明确。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关系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涉及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将农业就业准入制度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畴,配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有效推动农业行业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

(三)加大财政和基建投入的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用于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形成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确保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建设投入专项化、基础设施投入经常化、工作经费固定化,不断改善培训和鉴定工作条件。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条件改善纳入基本建设投资中,把标准编制和教材、题库开发工作列入财政预算中。在有关工程、计划和建设项目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人才培训鉴定,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补助,采取鉴定券、报账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引导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

(四)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以报刊、网络、影视等多种媒体为载体,采取专刊、专栏、专版、专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的作用和成效,扩大职业技能开发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农业行业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的认知度。

(五)加强政策理论和考评技术研究。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型项目的研究,重点研究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的政策导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为职业技能开发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和鉴定考评技术的研究,探索培训教材编写市场化运作、鉴定题库命题模块化开发的新方法,总结推广仿真模拟操作、智能化考试等先进鉴定评价方法和技术,提高管理和技术支持水平。

(六)进一步完善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管理体制。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综合管理、整体规划、政策指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各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本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的行业管理、体系建设和政策指导,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推动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各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技术支持并组织实施;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具体负责本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包括培训基地、鉴定站、点)具体负责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具体实施。




关于殡仪馆建设中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1]114号




关于殡仪馆建设中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殡仪馆建设中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请示》(冀环管[2001]15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目前,国家尚未制定有关殡仪馆焚尸炉产生烟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相关环境管理工作中,对焚尸炉排放大气污染物可控制其烟气黑度和臭气浓度。烟气黑度执行林格曼黑度1级,臭气浓度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规定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